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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旭:法律不允许我做这种事
- 1 minutes read - 8 words高英旭近日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声,针对部分网民建议其参与“跑腿”业务的行为表示拒绝。他明确指出自己并不具备相关法律资格,且强调此类工作并不会对他谋生造成困扰。“大家对于我的评论和动态应该多思考一下,那些频繁重复的创意匮乏、毫无趣味的言论,仿佛是预设了我有义务接受建议。”高英旭解释道,“根据法律规定,我并不符合从事配送服务的条件。庆幸的是,这并未对我生活产生任何影响。”
高英旭所提及的法规源自《生活物流行业发展促进法》第19条2款。该条款针对曾因性犯罪或涉及未成年保护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人员,自刑满之日起在一定年限内禁止从事配送服务工作,年限从两年至二十年不等。然而,这一规定明确排除了搬运、上下货等与两轮车配送无关的任务。
高英旭的回答既直接又不失锋芒,表明他并未因此言论感到困扰或动摇其职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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